童軍徽章制度
一、徽章制度的產生 人大都有依賴性,然而依賴性過重的人,與人相處時受益於人者多,而貢獻於人者則至微,這樣的人往往是缺乏服務的能力,對於社會人類便發生了有損無益的情形。一個人必須能去除依賴性,他才能具有獨立的人格。獨立人格是非常重要的。然則獨立人格如何產生呢﹖獨立人格是產生於獨立精神,而獨立精神則產生於獨立能力。換言之,沒有獨立能力不能產生獨立精神,也就不能產生獨立人格。 獨立的能力,人類原先是與生俱來的,由於社會文明的進步而逐漸退化,以至於消失殆盡,於是事事仰賴於人,此種情形對於社會影響之大,概可想見了,如果欲恢復這些天賦的本能,使有獨立的精神和人格,以及服務於人的能力,最有效的辦法是在少年時期給他有機會離開人為的環境,去到野外自然界鍛鍊自立、自強,自治的獨立能力,所謂『回歸自然』『反璞歸真』便是此中的真理。 創始人貝登堡先生參考了古今各民族各種訓練兒童的方法及各家學說,尤其非洲祖魯族的青年必須經過一段長期間在山野叢林中獨自奮鬥的生活,他認為這些可以鍛鍊體能,發展機智,養成刻苦耐勞、勇毅果敢等各種優點,復採美洲印地安人的野外生活技藝,可說是集合了各種優良方法之大成,創製了一套獨特的野外生活程序和學術。第一次實驗這些學術,便在英國南部一個遠離人煙的白浪島上,結果證實了野外獨立生活的功效,對於人生是饒有價值的,從此童子軍訓練制度由是而濫觴了。 貝氏實施這種訓練制度是建立了一套徽章制度,這是根據少年心理,按照學術進度,採用科學的教育方法而設計制定的。這一連串的徽章設計,乃是按步就班,一步一步地引領少年們到野外去鍛鍊獨立生活的指路牌和里程碑,分成初級、中級、高級、以至上面再更高的進程,適應青年們生活興趣的各種階段(15歲以上為行義童子軍,18歲以上為羅浮童子軍等)。一個高級童子軍的最後一段的考驗,便是要少年單獨在野外作24小時的旅程,也便是一晝夜的獨立生活,看看是否已有獨立能力的表現。這種童子軍訓練,對於人生是極大裨益的。 二、徽章制度的理論 徽章制度的意義 徽章制度是發展青少年潛在的成就慾的,使他們有愉快的活動,樂於追求,自然地產生了進取心;童子軍技能是有賴於徽章制度去促進的。如果童子軍缺少了徽章制度的實施,猶如一部機器沒有燃料的供應,童子軍也便失去它的活動了。 徽章制度與小隊制度的關係 實施徽章制度,必須同時注意小隊制度的推行,使他得到伙